绿色工厂名单

省市

工厂名称

第三方评价机构名称

北京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宝沃汽车有限公司

中联认证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江苏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

机械工业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

浙江

温州瑞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科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

西子电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浙江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

浙江百强乳业有限公司

浙江科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财政工业和信息化部部文件
工信部联装[2016]2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

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

应用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有关中央企业集团公司:
你单位报来2016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立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深入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快推进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原则同意附件1中所列项目列入2016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财政厅(局)根据批复文件要求,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出具项目任务书(格式见附件2、3),并于2016年7月底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三、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对于批复立项的项目,中央财政下达启动资金。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任务书综合实施具体项目,在实施期满前完成项目任务。中央财政对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组织的考核验收及抽查的项目下达后续补助资金。对于未通过考核验收或两部委评估检查的项目,中央财政不再下达后续资金,并收回启动资金。对于检查发现项目承担单位擅自调整实施内容或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进行业内通报,5年内不得再申报两部委联合开展的智能制造项目。
四、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应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项目任务书既定目标的实现,使国家资金发挥应有效益。